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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也要实名制 7月起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全面实施
来源:海运网    作者: 阅读:255 日期:2016-05-24
  和实名制寄送快递一样,道路货运环节也将引入实名制。7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托运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货物托运将被拒收。


  近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零担货物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道路零担货运违禁物品目录,出台运营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加快实行货物交付环节的收货实名制,促进物流业安全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道路零担货物运输违禁物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严格防控列入目录的物品。道路货运企业要加快实行货物交付环节的收货实名制,运单所注明的收货人必须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方可提货,企业对于运单及收货人等信息应保留18个月以上,以备查询。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场)经营企业应逐步探索建立人工检查与利用设备抽检相结合的验视检查模式,加快实现货物全程跟踪与实时查询。

  据浙江某运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实名制秉承“谁收货、谁登记”原则,相关货运经营者要对托运货物进行查验,发现可疑物品,要开封验视,对发现违禁物品的要及时报告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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