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交通厅获悉,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按照先停止收费,后偿还债务的方式进行”的要求,撤销青海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西宁市东出口、民和莲花台、黄南麦秀、海北野牛沟格尔木北出口五个收费站。自2013年12月31日24点00分起停止收费。
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作为加快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极大地缓解了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有效改善了青海省交通状况,对青海公路建设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站撤销后,涉及的公路路段、债务清算及偿还、人员安置、配套设施资产等具体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专项公路清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工作。
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有利于发挥公共财政在交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体现公路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并对进一步优化公路路网结构、提高公路交通运输效率以及降低运输成本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