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关于调整
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适当提高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由平均每吨公里14.51分提高到15.51分。在此基础上,允许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此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自主确定运价水平。
自中国铁路完成“政企分开”后,铁路改革进入实质性进展阶段,酝酿将近半年的货运改革首先亮相。在推出简化受理、改革运输、清理收费、提供“门到门”服务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后,运价放开进一步将货运改革推向深水区。
货运作为
铁路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能否更好地适应市场、占领市场,直接关系铁路生存与发展大局。铁路货运,首次允许国铁货物运价实行上浮。完善运价形成机制,增加运价弹性,建立上下游浮动机制,铁路运价改革又取得关键性进展。
运输市场竞争的关键是价格。铁路运价市场化改革不仅扩大了企业的经营主动权,增强了企业的经营灵活性,而且有利于促进铁路行业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
铁路运输价格以政府管理为主,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运价水平。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后,这种运价管理方式没有改变。
这种“铁板一块”的定价体系弊端重重。特别是近两年,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飞速发展,铁路运价不能灵敏反映运输市场竞争形势和供求关系波动,铁路货运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占比逐年降低,既不利于发挥价格信号作用,也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铁路建设、运营,引导社会运输资源合理配置。
铁路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而铁路运价市场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随着运价的放开是将“核心利益”放手给市场,这样的方式将促使铁路企业对市场更灵敏,在提高收效方面有重要作用。
况且, 作为最核心的利益和话语权之一,运价改革多年一直难有突破,这也造成了大批民资的“观望”和“疑虑”。
铁路进行市场化改革更多的也是在刺激市场信心,运价的放开对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促进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