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专员办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共同签署了《财政部上海专员办与“一行三局”金融监管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切实加强财政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创新监管方式,拓展财政金融监管平台,推进财政专员办金融监管转型。
《备忘录》明确了上海专员办与“一行三局”等监管机构在对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日常)监管、创新业务监管、联合监管、预算执行监管中,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通过监管信息共享、重大问题线索移交、联合监管等方式,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书面或座谈、双边或多边等多种形式的沟通配合协调机制,确保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和交流监管信息。
上海专员办与“一行三局”建立金融监管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是新形势下创新金融监管模式、拓展财政监管平台的有效尝试。同时,通过与“一行三局”之间“4加1”金融监管协调配合形式,实现了在上海地区将金融业务监管和金融财政监管的有效结合,对促进上海地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上海地区金融业更加健康稳定发展,促进专员办财政金融监管转型,将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