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域个体船舶、“三无”船舶、内河船舶数量众多、涉及范围广、存在时间长,水路货运安全顽疾屡除不尽。2014年1月至9月,舟山海域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23起,沉船10艘,死亡失踪22人,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死亡失踪人数超过前三年总和。
舟山水路货运安全生产的顽疾让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步子越来越沉重。
从2014年10月开始,舟山海域水路货运安全生产形势迎来了转机。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下,舟山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敢于创新,开展了两个阶段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舟山水路货运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数下降33.3%,沉船艘数下降33.3%,死亡失踪人数下降60%,各项事故指标全面大幅下降。
陆海联动 源头控制
专项整治工作改变了水路货运安全以往单一治理的做法,转变为陆海联动、源头控制的做法——海上实施联合执法,陆上严控货主和港口企业为违法船舶装卸货物。
舟山制定海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整合海上执法资源,由海事部门牵头,安监、港航、海洋、边防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联合巡查、联合打击、联动处理”工作格局,改变以往海上执法部门单打独斗、执法效能低下的局面。整治期间,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294次,查处违规船舶199艘,对22艘船舶实施强制卸载、12艘实施强制上排、9艘实施码头滞留,向上海、宁波移交内河船舶5艘,海上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舟山强化船舶装卸作业源头管控,制定出台了《违法、违规船舶装卸作业企业(点)处理指导意见》,统一处罚标准,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治格局。目前,全市相关企业、涉水工程项目全部签订承诺书,拒绝使用内河船舶、“三无”船舶,或为其提供装卸服务;对查处的一批违规装卸作业企业,其中责令停产停业14起、通报批评11起,共罚款27.3万元;清理非法砂石装卸作业点13家,完成7家重点装卸作业企业(点)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作。
敢于创新 规范管理
针对个体船舶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清的问题,舟山创新推出了个体船舶规范管理、装载作业源头责任追究、新增运力市场准入源头管控、200总吨以下船舶AIS设备安装、重点装卸作业企业(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船员培训及船员保险等16项安全管理新机制新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舟山全力推动个体船舶纳入乡镇(街道)属地政府实施安全监管,强化船舶法定检验或技术状况评估,确保船舶适航。目前,全市255艘个体船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44艘,纳入政府属地安全监管178艘,列入重点整治对象33艘;组建“个转企”海运企业6家;清理异地违规船舶15艘。
为防止治理“走过场”、“一阵风”现象,舟山还出台了《陆海联动水路货运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巩固整治工作已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