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共拥有7家中韩客货班轮运输企业,自去年8月份,为提升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初步建立起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近日,山东厅港航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对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工作的专项整治。
一是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保障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二是烟台、威海、日照等市、县港航管理部门对企业DOC证书(船/港保安符合证书)及营运船舶相关证书有效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在岗适任情况开展常态化跟踪管理,将中韩客货班轮航线经营资质监管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范畴。
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演练。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船舶运力更新,保障中韩客货班轮航线安全运营。
五是严格中韩航线公司和运力准入,提高新增客运企业、运力和航线的安全要求,严禁二手船舶作为新增运力投入市场,严禁10年船龄以上船舶作为更新运力投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