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滚码头查危治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韩国“岁月号”事故为警示,通过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查危、治超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针对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通知》要求客滚码头经营人要对上船车辆、人员随身携带物品和托运行李进行逐一安全监察,并将违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记录整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在今后的安全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通知》强调,海安港要在新的港口设施投产前,落实危险品检测站至港口路段的运输安检措施,派员进行沿线巡查,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途中揽客,强化完善过度期的安检措施。
针对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通知》要求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与道路运输、公安、海事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对违规车辆和人员信息及时通报,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夹带危险品、超载、超员行为。
《通知》强调,近期,客滚码头经营人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活动,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危、治超制度,完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明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及岗位职责;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现场、直查现场)的要求,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客滚码头经营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