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补贴政策的出台,各内河水域的船舶“健美重塑”情况如何? 如何让新的《办法》“接地气”?下一步又该如何推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船型标准化“政策齐全”
作为最为古老的运输方式,内河航运直今依旧焕发着蓬勃的生命力。《办法》明确,按10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提前拆解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进行补助。此外,国家还对新建内河示范船舶等其他四类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中央航运企业(含其控股子公司)的现有船舶拆解改造补贴资金、新建示范船的补贴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根据《办法》,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范围为《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确定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范围内,单壳液货危险品船拆解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过闸小吨位船舶拆解、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以及建造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内河示范船。补贴对象是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在规定期间内将船舶拆解、改造的船舶所有人和新建示范船的水路运输经营者。
“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意味着船舶标准化的政策配套完备、全面出台,可以说从政策准备阶段已经完整了。”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运输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分析人士也认为,在目前航运运力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办法》的出台将鼓励内河老旧运输船舶的提前报废更新,新建节能船只,有利于调整内河运力结构。
长江水系推进工作“由线到面”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重庆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李克强指出,长江货运量已位居全球内河第一,但还有很大潜力。要更加注重发挥水运成本低、能耗少的竞争优势,加强航道疏浚治理,提高通航标准,推广标准化船型,增强长江运能。这为推广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注入了动力。
其实,在长江流域,船型标准化的推进工作从未停止。在《办法》出台前,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及长江沿线十省市于2009年共同制定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要求从2009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用5年时间淘汰长江的非标准船舶。隔年后又出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决心和力度可见一斑。
“据我们摸底,当时长江干线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船舶有11032艘船,而这次《办法》出台后,水域扩大到整个长江水系,符合国家补贴标准的船舶数量比上一次翻了四倍,超过50000艘。”长航局运输处上述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长航局已出台《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符合《办法》规定补贴条件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拆解或改造,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运输船舶改造,通过京杭运河船闸小吨位船舶拆解;争取完成符合《办法》规定补贴条件老旧运输船舶的拆解;同时,引导新建一批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LNG动力和高能效示范船。”
其他水系推进步伐坚定稳健
除了长江流域,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的步伐也越走越稳健。自2004年以来,江苏省已先后实施过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水泥船、挂桨机船全面退出京杭运河,船舶污染和能耗、船舶噪音和空气污染都明显降低。目前,江苏省内河上全年航行的船舶约有10万艘,符合新一轮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的落后船舶有15000多艘,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任务占全国1/4。今明两年内,江苏计划再淘汰9300艘落后船舶。
近日,江苏省“十二五”时期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拟每年安排补贴3.5亿元鼓励拆老旧船建环保船。
同时,珠江水系的船型标准化工作也没有放松。2013年年底,珠江和闽江水系全面启动了“十二五”期船型标准化工作。负责总协调该项工作的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已开展多项工作,各省(区)陆续出台了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福建五省(区)交通运输厅(港航局)老旧船舶拆解改造初步摸底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据初步统计,2014年和2015年五省(区)计划拆解改造老旧船舶3300艘、90万总吨,需补贴资金近7亿元,6700多艘船舶拟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需补贴资金1.5亿元。
此外,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区船闸管理部门已实施限制西江航运干线200总吨以下小吨位船舶过闸,目前推进情况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