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作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总规的八大任务之首,涉及河道两岸等生态系统的修复等系统工程。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将以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为试点,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示范,至明年底修复受污染耕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同时,投资逾20亿元对水乡经济区河道进行生态治理,治理长度约868公里。
修复受污染耕地超200亩
据介绍,东莞将以麻涌镇、虎门港等“10镇1港”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为试点,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示范。严格产业和环保准入,加快建设麻涌、中堂和沙田等3个电镀、印染统一定点基地,引导电镀、漂染、洗水、印花等重污染项目入园,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治污,加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控土壤新增污染。
据了解,在今年年底前,将完成水乡区域内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连片耕地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划定及质量等级划分。2015年年底前,完成石碣镇典型区域受污染耕地、麻涌协忠电镀搬迁污染场地综合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其中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面积不少于200亩。
此外,市农业部门将通过加快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建立一批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发挥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农业生态优势。
2018年全面完成河道治理
针对水乡经济区生活、生态、生产三种不同的岸线类型,水务部门将牵头对水乡经济区的河道进行生态治理,长度约868.41公里,总投资20.6亿元。2014年~2016年预计完成治理长度50公里。
其中,今年上半年完成调研确定整治范围,编制整治计划;下半年针对水乡新城片区、潢新围、蕉利内河等条件成熟区域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完成项目立项。2015年将动工实施三大片区岸线生态修复,全年完成总投资的20%,2016年完成50%。至2018年,全面完成并示范带动其他区域岸线治理。
建设人工湿地是河流水质净化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的重要手段。据悉,东莞的绿色低碳湿地示范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21.37亿元。2014年完成3个示范湿地项目立项,年底前争取动工。2016年将全面完成3个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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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管理纳入地方法规
企业无证排污要罚款
本报讯(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日前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纳入地方性法规。《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否则将被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产停业。
据市环保局介绍,《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以及含重金属、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在城镇、工业园区或者开发区等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和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可证的行为,应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噪声污染排放暂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逾期拒不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停业。
记者了解到,国控、省控、市控企业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核发证,其余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业务下放给环保分局负责。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立即到环保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据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有效期限与上一年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情况挂钩,绿牌企业及未纳入信用管理企业发放5年期排污许可证,蓝、黄、红牌企业核发期限由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