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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不得对进口船舶保税登记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阅读:152 日期:2014-02-13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部门在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情况下通过保税港区对进口船舶实施保税登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文规范船舶进口的有关税收政策。

两部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船舶进口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口保税政策不适用于并不能实际入区的进境船舶。

两部门表示,此举旨在维护税收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航运业政策与船舶工业政策之间的协调性,避免对国内船舶工业的发展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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