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工作改革的意见》,推动整合共享全市有关部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建设市级“一 体化”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危险物品全流程、无缝隙监管。《意见》明确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散装汽油6类列入改革项目的 危险物品及其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意见》提出,要建设市级“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整合各责任单位现有信息系统,汇聚挖掘数据资 源,统一纳入市级平台,并对接省级平台,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安全监管检查通报机制,建立检查清单并组织检查,及时归口反馈发现问题;要建立线索 问题移交查办机制,建立涉及危险物品违法违规线索首接责任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核查到底,属其他部门职责的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