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之一是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县攻坚工作。在2014年确定的30个危化品重点县基础上,扩大到了50个,实施重点县攻坚,制定攻坚工作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和事故警示教育。措施之二是健全完善化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新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建立投资5000万元以下化工建设项目的劝阻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落实退出转产鼓励政策措施。措施之三是加快推进
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关闭工作。今年落实2500万元资金,搬迁、关闭145家;同时加大小化工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提出3年目标任务,逐步压缩化工企业数量。在事故查处方面,对发生责任死亡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全部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