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场下行影响,安徽煤企利润出现倒挂,连续2年全面亏损。2014年,该省煤炭产量为1.33亿吨,同比下降5.05%,煤炭价格同比下降20%,全行业亏损71亿元,同比增亏47亿元。
为了助力煤炭行业脱困,安徽省政府先后印发了《研究支持省属煤炭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工作》和《研究省属煤炭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等文件,对煤炭行业收费机制进行规范,在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中确定了2%的最低税率。
同时,安徽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实际关闭小煤矿42个,年淘汰落后产能431万吨,超过年初制定的关闭21个、淘汰154万吨计划。全省年产30万吨及以下地方煤矿由2013年底的46个减少至2014年底的4个。截至2014年底,全省拥有生产矿54个,年产能15255万吨。全省生产矿井单井规模由2013年的160.3万吨提高至2014年底的287.5万吨,增加79.4%。
安徽省政府明确,停止核准年产90万吨以下新建煤矿,远高于国家停止核准新建年产30万吨煤矿、年产低于90万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要求。同时,该省明确规定,新建煤矿项目移交生产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规模;现有的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一律不再提高生产能力;新建煤矿项目能效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范
煤炭项目开发建设秩序,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规行为。2014年,该省未核准年产120万吨以下的煤矿项目。
另外,安徽省加快推动煤炭企业转型发展,推动煤炭企业建设和参股电厂,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发挥淮北炼焦煤资源的优势,支持
煤炭企业实施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