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被纳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的措施之一。
此次通知要求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鼓励各地加大资金支持,开展试点建设,推动数据共享。加快食品安全监管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利用物联网、溯源、防伪、条码等技术,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通知还提到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研究起草重要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类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
通知中提到的九大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整治、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食用油安全治理、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儿童和学校食品安全、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过保质期食品整治以及网络和境外交易食品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