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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投资铁路 3年免征所得税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387 日期:2015-08-03
       第一物流网全媒体报道: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面放开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运输管理方式,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项目,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运价水平。《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对于参与企业,《意见》也提出应按照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合理收取服务费用,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虽然是全口径放开,但本次出台的《意见》对于中西部铁路项目仍有倾斜。《意见》提出,对社会资本控股的城际铁路和中西部干线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可以视情况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不仅如此,据记者了解,近期重点推进的项目包括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也均是中西部铁路项目。 

本文同期刊载于8月2日《现代物流报·钢铁物流》第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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