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了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具体政策。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此次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税目范围,在营改增应税服务中增加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收派服务的范围注释,明确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税,这标志着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与之前先选择试点不同,本次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试点将在全国同步推行。青岛市作为营改增试点计划单列市,也将于明年1月1日起按照统一部署执行调整后的政策。
记者从市财政局和国税局获悉,为保证青岛市营改增扩围工作的顺利开展,财税部门已处在紧锣密鼓的动员部署阶段。青岛市自今年8月1日加入营改增试点队伍,截至目前,近4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截至11月末,岛城纳税人受益营改增减税达4.6亿元。即日起,相关试点纳税人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国税登记、税种鉴定,同时按照国税和地税机关的要求,分别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种类核定、税控系统安装申请、发票领用、税收优惠申请、地税发票撤销、地税税控卡用户卡注销等涉税事项。
行业内人士认为,交通运输业是结构调整中的一个支撑性产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将使许多企业的抵扣项目增加,有利于降低整个宏观税负,从而进一步发挥营改增在结构性减税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