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发改委、财政部等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
铁路运价改革,即按照铁路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国铁货运价格,分步理顺价格水平,并建立铁路货运价格随公路货运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创造条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
“铁路客运亏损主要依靠货运来补贴,铁路运输多年亏损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价格,多年来铁路货运价格变动很小,整个铁路系统做了巨大贡献却不被认可。”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向上证报记者表示,铁路货运价格还有提升空间,只有铁路运价合理了,铁路的投资建设才能真正健康。
《意见》明确提出,“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其原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可采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法盘活利用。”
这意味着今后中国铁路总公司可以大胆尝试“以地养路”,在地产业如此受青睐之际,会给社会各类资本极大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