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地方海事局印发《衡阳市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和发证(暂行)规则》和《衡阳市乡镇非运输船舶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指南》,扎实开展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
《衡阳市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和发证(暂行)规则》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是其辖区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和发证机关,《衡阳市乡镇非运输船舶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指南》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为乡镇非运输船舶驾驶员考试发证机关。《规则》由六部分组成:总则,检验与发证,船体结构,干舷、稳性和载重线标志,船舶设备,轮机和电气设备;《指南》对乡镇非运输船舶驾驶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试、证书签发等方面作了规定。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必将有力加强对该市乡镇非运输船舶的技术监督检验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进一步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