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船舶检验局为多位验船师配备了远红外测距仪等先进的船检专用仪器或工具,这是该局明确过渡期无损检测工作要求,加强日常船检业务监控,提高船舶检验质量和验船师检验水平的又一举措。自此,盐城“三位一体”维护船东合法权益的船检格局正式形成。
今年以来,盐城船检严格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船检工作,并根据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工作流程,加强内勤管理,强化船舶质量的监督检验,突出检验质量管理,急船民所急、想船民所想,全力船东合法权益。据悉,该局要求全市三家无损检测单位在通过资质认可前的过渡期内,验船师要根据《江苏省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C/O)版》中“无损检测检验工作指南”的要求,审核无损检测计划,明确X射线探伤的检查数量及片位分布,以及超声波探伤的部位和比例。在射线探伤时,由现场验船师现场确认片位,给予唯一随机编号并在片位图上标注。X射线探伤片子应随报告一起交予验船师,船检科将组织人员对片子的质量和评片的符合性进行验证。如检测单位整改结束通过省局的认可,则按《江苏省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C/O)版》中“无损检测检验工作指南”的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同时,根据监视与测量计划安排,对船舶建造检验业务、营运检验业务、船用产品检验业务、图纸审查业务和吨位丈量复核业务等日常船检业务的质量监控工作,从监控的范围、内容、次数、方式和责任人都做详细的规定,要求监控发现的缺陷和不合格按照《法定检质量管理体系》之《不合格控制程序》《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序》处置。对在监控中发现的验船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行为按照《在岗验船人员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