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国发〔2013〕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船舶工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特别是由于产能过剩矛盾加剧,我国船舶工业“十二五”后三年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实施方案》要求船舶企业依据调整产品结构,实施创新驱动等原则。完成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等几项任务。此外国家也对船舶工业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尤其是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产能结构调整等政策,确保船舶工业完成优化升级。
“十二五”后三年,国内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国际市场份额得到巩固,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船舶工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产能盲目扩张势头得到遏制,产能总量不增加。企业兼并重组稳步推进,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增加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主要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建成环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三大世界级造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基地。
《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地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