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物流园区
本报讯 2014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规划期为2013年至2020年的《煤炭物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煤炭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明显提高,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物流网络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物流服务绿色高效的现代煤炭物流体系。
规划指出,在节点布局方面,我国将依托煤炭陆路和水路运输通道条件,在主要消费地、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和重要铁路枢纽,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大型煤炭储配基地。
在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内,按照合理辐射半径,建设锦州、营口、秦皇岛、京唐港、曹妃甸、天津、黄骅、青岛、日照、龙口、宁波—舟山、罗源湾、莆田、广州、珠海、防城港、义马、濮阳—鹤壁、南阳(内乡)、镇江、靖江、万州、广元、荆州、岳阳、九江、芜湖、北海、武威、中卫等一批煤炭物流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