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流全媒体4月12日讯(微信:cn156news )
北京市交管局发布通告称,4月11日,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府右街、正义路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通行。据悉,这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包括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硬闯上路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车。但与这些路段交叉道路的路口,允许电动自行车通过。
可以这么理解,这些路段只有自行车能走。这对于市民出行的影响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刚好在限行路段上下班、快递以及外卖配送等人士。小编也是一名骑行爱好者,此前偶尔骑行国贸至复兴门一段,感觉路况相对较好,非机动车道宽敞且与机动车道有明显的隔离措施。但“限电”后,估计或有不少人因难有较好的绕行方案,无法再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不过,小编以为,与深圳重拳出击,号称史上最严厉“禁摩限电”的一刀切式作法相比,北京的“限电”政策更加人性化和综合考虑了各方因素。
与深“禁摩限电”的不同
北京:只针对部分路段
北京此前就发布消息称在上述路段进行“限电”,并非全城“限电”。10条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道路是: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
●府右街
●广场东侧路
●广场西侧路
●正义路
●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
●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
●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
●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
●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北京:不立即扣车,不抓人
记者在采访时看到,交管部门在各条非机动车限行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宣传卡控岗,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并引导其驶离禁限行路段。
交管部门还通过事先宣传和上路引导,保证“限电”措施的实施。
4月10日,交管部门已在十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
4月11日,《通告》实施当天,交管部门共在十条限行大街设置宣传卡控岗64处,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介绍,考虑到部分市民对于管理措施还不了解,措施实施前期以劝导宣传为主,拒不服从民警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考虑到住家、单位和学校在禁限区域内市民群众出行的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
“一刀切”or疏导探路
据了解,此次北京“限电”虽引起热议,但网友持等同态度的也占据较大比例。有网友表示:常常看到这些电动三轮车横冲直撞,险象环生,尤其是在小区里面,开得飞快,吓得行人老远就要注意让着,真是提心吊胆,禁有禁的道理。
当然,电动车有着标准机动车不可替代的优势:第一、节能、低碳,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第二、比机动车需要占用更少的道路资源,延缓机动车数量上升速度,缓解城市交通;第三、相对于国外使用新能源汽车,电动车是最符合国内密集型社会资源分布的最后一公里配送工具。因此,即使要维系交通秩序和安全,“一刀切”的管理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相对于深圳的“铁拳”政策,北京市的部分街道禁令已经是相对折中的办法,不会对同城生活服务造成太大影响,“成熟的快递企业,其收派件都是小区域作业,原本就会有步行和推车等工具与电动车进行配合,对交通工具调配也非常自如;禁令周围的街道都相对畅通,外卖、美业等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可以根据地区对时效进行小范围调整,几乎不会受影响。”
另有运输行业专家指出,各地自行制定的电动车管理制度的现状只是“过渡”,要真正完善其管理还要从根源出发,由国家相关部门严格制定电动车生产标准,把控销售环节。上述专家强调,“先推出全国统一的电动车管理规范,再根据大标准推出符合当地情况的制度,才能使管理方法有据可依,避免遭到质疑。”(来源:新京报 法制晚报 亿邦动力网等 第一物流全媒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