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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旦、春节都禁止危化品运输车上高速
来源:中国公路网    作者: 阅读:198 日期:2014-12-31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临近,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近日发布禁行通知,“双节”期间将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据了解,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零时至2015年1月3日24时;2015年2月18日零时至2015年2月24日24时。禁行区域为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

  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于1月1日、2月18日零时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1月1日、2月18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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