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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复制推广自贸区五项海关创新监管制度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阅读:251 日期:2014-10-22
       石家庄关区从上海自贸区复制推广的五项海关创新监管制度于9月25日起正式在石家庄关区施行。从此,河北省特殊监管区内的进出口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在秦皇岛、廊坊出口加工区及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办理通关手续。石家庄关区开始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货物流转自行运输”、“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备案清单统一”、“简化随附单证”、“集中汇总征税”五项海关创新监管制度,现在已将近一个月,实施情况怎么样,企业有何反响?带着这些问题,近日,笔者前往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区进行了实地走访。

  在石家庄海关下属廊坊海关报关大厅,笔者遇到了来这里办理业务的伊拉帕克(廊坊)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物流部的报关助理小曹,她主要负责该公司进出口业务。作为一家专门从事食品包装机械制造的外资企业,该公司的很多料件都是需要进口的,而且成品全部用来出口。据小曹介绍,实施“简化随附单证”后,公司报关的相关数据只要通过电子口岸进行输入就可以直接办理报关,大大节省了企业通关时间,特别方便。实施“货物流转自行运输”后,企业进出口货物只需用普通卡车运输就行,这就节省了很大一笔费用。“这些改革不仅为企业节省了时间,还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客户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满意,生意也好做了,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真正让我们企业享受到了便利,得到了实惠。”

  据廊坊海关物流监控科科长高笠员介绍,此次实施的“货物流转自行运输”、“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备案清单统一”、“简化随附单证”、“集中汇总征税”五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使廊坊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享受到与上海自贸区内企业相同的通关便利,提升了出口加工区的竞争优势,简化了通关流程,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有效的促进了开放型经济发展,受到广大进出口企业的欢迎,也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特殊监管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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