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监管。
《意见》要求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数量、已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罐车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要督促、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要求,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对于已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具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做好登记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安监、工信、质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加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5年1月1日起,仍没有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收回道路运输证或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