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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下化工物流园的构建与发展
来源:第一物流网    作者: 阅读:302 日期:2014-03-13

3月7日,由现代物流报主办,沧州渤海新区和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承办的“2014中国(沧州)危险品物流安全高效发展论坛”在河北沧州盛泰国际酒店举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专家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物流学会常务副会长戴定一、沧州市渤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立忠,以及东风柳汽副总经理刘志刚共同主持论坛并作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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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三局局长王金峰

会上,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三局局长王金峰做了名为《创新模式下化工物流园的构建与发展》的主题演讲。

王金峰首先介绍了沧州渤海新区石化产业发展情况。他说,渤海新区是河北省“东出西联”战略中的桥头堡,河北沿海增长极上的皇冠。目前,该区形成了以1000万吨炼油、300万吨重交沥青、15万吨TDI、63万吨PVC和36万吨烧碱为代表的化工生产能力,形成了中海油中捷石化、鑫海化工、浅海石化、大港石化等央企和地方炼油企业竞相发展的局面,并且以炼油为龙头的下游深加工产业发展方兴未艾,涌现了销售收入超百亿的新启元化工公司、中国化工大化聚海公司15万吨TDI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旭阳化工40万吨己内酰胺、伦特化工20万吨碳四深加工、河北海伟100万吨丙烷脱氢等一批技术含量很高的在建项目。石油化工增加值占全区GDP的23.4%,成为新区当前第一大制造业门类,化工物流发展前景非常好。

王金峰还提到了开发区的具体招商规划:

第一,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现代物流业的优势产业地位,推动我国经济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在2013年6月19日沧州渤海新区印发关于扶持物流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物流贸易发展的细则》对新设立的年实际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公路、铁路、海运、管道货物运输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二年按其缴纳增值税的50%标准给予补助;

第二,对新设立的年实际纳税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装卸、仓储、分拨、配送、采购、包装、期货交割库、货代、船代等物流辅助服务类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二年按其缴纳增值税的80%标准给予补助;

第三,对新设立的年实际纳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包括各类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物流综合服务类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100%准给予补助,后二年按其缴纳增值税的50%标准给予补助;

第四,对新设立的年实际纳税总额在400万元以上的煤炭、矿石、油品、化工品、粮食等贸易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二年按其缴纳增值税的80%标准给予补助;

第五,对已设立的物流贸易企业,以2012年各税种实缴纳税额为基数,超基数部分享受上述政策。

第六,对所有新注册公司,自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二年度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标准给予补助。

最后,他表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把环境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沿海增长极和资源要素竞相汇聚的区域新高地。为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全面推行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项目建设中的全方位服务和项目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努力营造“亲商、爱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打造“河北领先、全国一流”的环境品牌。

(本文由第一物流网章嘉轩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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