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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告危险品转移最高罚20万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阅读:162 日期:2013-11-01

江苏省环保厅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试点。

据介绍,江苏省环保厅将负责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建设全省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纳入试点范围的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分配系统账号,督促企业及时开展网上报告。各地如有自建系统的,也必须接入省级系统并能实现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

对于在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江苏省环保厅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于危险废物转移存在网上不报告或者漏报告的,将依照《固废法》中有关条款,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交无资质单位处理的,依照《固废法》中有关条款,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到2014年底,江苏省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出台《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名录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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