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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一体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218 日期:2014-06-13

与京津冀一体化这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议题一样,区域性通关一体化也早已不是一个新话题。如果从2005年算起,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的区域性通关一体化“试点”已经搞了差不多10年。显然,如果没有十八届三中全会创建的全面深化改革大环境,如果没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全面快速推进,如果没有将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如果没有今年初以来依然存在的较大经济下行压力,如果没有媒体披露的李克强总理在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别再试点下去了”,并将“继续推进试点”改为“全面推进”,恐怕区域性通关一体化改革还会在“试点”的轨道上继续实施而行,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的出台还要假以时日。

通关一体化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2013年外贸依存度仍达46%,WTO已于2013年底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2014年初外贸进出口继续双降,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经济增长严重分化的情况下,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的出台具有示范性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重大战略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升我国全球物流运作水平和外贸进出口竞争力。在全球关税普遍下降的大趋势下,贸易便利化及相关物流运作成本逐步凸显,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进出口贸易竞争力的着力点。所谓向深化改革要红利就是要降低行政审批和官僚主义成本。相关研究表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关提高通关速度和效率标准生效后,我国企业国际贸易成本可降低13.2%。另据世界银行2014年对全球160个经济体的物流绩效指数(LPI)排名,我国以总分3.53位列第28位,比2012年排名下降了2位。其中,海关和边境管理效率排名38位、比2012年排名下降8位;物流服务能力排名第35位,比2012年排名下降7位;货物按时交付率排名第36位,比2012年排名下降6位。由此可见,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具有很大的提升我国全球物流绩效水平和外贸竞争力的战略意义。

二是有利于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和增加百姓就业。通关一体化不仅影响进出口贸易本身的便利化运作,而且会影响到正处于“转型”和“换档”过程中的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的力量均衡。产能过剩、产业升级等结构性问题需要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市场寻求解决之道。在外贸进出口当中,大量中小企业所从事的加工贸易以其两头在外的运营模式,对运输和通关等时效性物流成本十分敏感,而它们恰恰是促进国内就业的主要平台。据商务部的数据,2012年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约10万家,直接从业人员4000万左右,约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如果算上相关配套产业就业人员,实际可能带动超过1亿人就业。新一届政府将2014年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定位在实现至少1000万人新增城镇就业,并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这离不开外贸发展。现实的看,在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加工贸易进出口仍将是我国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由此可见,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对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增加国内就业具有战略意义。

三是有利于落实政府简政放权和海关服务资源配置市场化。以“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为基本目标的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既是政府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也是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披露的改革要点来看,实际给企业进出口物流相关运作提供了选择的多样性,有限地开放了京津冀进出口通关服务市场,增加了让市场配置通关服务资源的可能性,使企业无需在国内不同关区关界之间多次申报、检验、放行。与之相配套,2014年国家将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用。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而且有利于遏制政府“闲不住的手”过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由此可见,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对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具有战略意义。

全面推进也是一个过程

应该说,“全面推进”也是推进。凡“推进”必是一个过程。京津冀区域性通关一体化改革虽有时间表,但也不会一蹴而就。最主要的就是如何打破“一亩三分地”的行政边界,妥善协调由通关一体化改革所带来的相关权力边界划分和利益合理分配问题,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让企业真正得到通关便利。显然,应对这些问题是要“动蛋糕”的。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文,宣布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加强检验检疫与海关合作,2014年内在全国所有检验检疫机构和所有口岸,全面推行“三个一”工作等。这对外贸进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但在出口商品法检目录越来越短、且免收检验检疫费的大趋势下,现有检验检疫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如何合理调整安排,将成为改革主体真正的利益关切。虽然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在2013年8月和2014年1月两次发文明确,在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但除了财政预算安排之外,还要给相关重大利益关切以明确改革预期,否则亦难有深化改革的可持续性。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近年来与埃塞俄比亚、埃及、苏丹、也门等国签署了双边装运前检验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双边协议框架下,装运前检验证书成为货物通关、结算的依据,有的还规定装运前检验需批批查验、批批监装、批批出证。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目的地大部分属于这类欠发达甚至落后地区,不仅包括产品的走出去,已经越来越多涉及生产能力的走出去。受海外市场产业配套能力限制,企业在带着生产线走出去的同时,还要携带部分原辅材料、甚至工艺和质量检测设备和化学试剂等。一次“走出去”可能涉及上千个检验目录,对通关时效和成本就特别敏感。在“三个一”的通关改革要求下,如何创新这类受外国政府委托的装运前检验工作机制,不仅是现实的技术挑战,还是落实通关一体化的重大改革任务。

还有,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如何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提高信用监管效率,需要在“一个中心、四个平台”的管控模式下大胆创新,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这实际上也是一个O2O问题,需要京津冀三地以平等、平台、标准、共享、共赢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指引。

京津冀区域性通关一体化将显著提高企业外贸和相关物流运作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总成本。但通关一体化只是企业物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的一个环节,还不足以构成影响企业调整发展战略或宏观意义上调整产业结构的条件。我们期待的是京津冀区域性交通运输管理一体化,更期待京津冀区域性物流服务市场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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