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有序降低路桥费已经成为众望所归。2013年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在2555名受访者中,有95.0%的受访者感觉身边的收费站很多,89.6%的受访者直言高速收费已经对出行造成了严重负担。

大势所趋之下,降低路桥费其实也并非易事,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今年初曾表示,我国高速公路行业问题的治理仍处于治标阶段,治标正在为治本争取时间。对于过高的收费标准、过长的收费期限等问题,应如何治本呢?
破除利益捆绑
受“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历史影响,当前我国收费公路只能算是“准公共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收费公路被利益集团所捆绑,成为敛财工具,表现为绞尽脑汁抬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这显然不利于国计民生。
对于错综复杂的利益捆绑,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建议,城市路桥的收费账目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法律,用于规范各地路桥收费,同时明确监管主体,及时查处相关问题。
信息公开透明,让公路收费处于曝光灯下,既顺应民意,又能够有效治理乱收费,是破除利益捆绑的根本手段。不久前,山东15条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广西高速调整收费标准,都因信息不够公开而备受舆论诟病。试想,如果收费公路从审批、融资、建造到运营、还贷、维护等等信息都公诸于世,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延长收费期限,还是抬高收费标准,至少都将有“据”可依。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高速公路与我国有相似之处,同样属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但日本高速公路拥有一整套透明的管理与收费监管体系,能够防止所收费用被侵吞或移用。利用这一套透明公开的收费公路管理系统,有效避免了收费公路被既得利益所捆绑。
事实上,我国也正在努力推进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化。2011年10月,原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求是》杂志撰文称,“十二五”时期,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发展规模与范围,完善收费定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与运营情况,确保合理交费、透明收费,推进建立高效廉洁的收费公路管理体制。2013年5月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收费公路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
解开高速公路不正当利益捆绑,除信息公开外,还需要对公路收费进行有效监管。各地曝出的路桥收费乱象、国家专项清理查处的众多违规收费,足以说明我国路桥收费处于监管缺失、监管不力的状态之下。一位业内专家指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路桥企业,在建设运营路桥设施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强化监管力度是当务之急。
转变发展模式
降低我国路桥收费,需要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路桥发展模式上进行完善与思维试变。
从我国路桥收费政策上看,长期以来,我国路桥修建依靠大量银行贷款,造成了地方政府和路桥企业的高负债。而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中西部地区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地区不超过30年,同时并未规定收费公路改建扩容是否可以延长收费期间。显而易见,国家将公路收费年限明确划定,成为负债中的地方政府和路桥企业降低收费的制度性障碍。“在地方政府和路桥企业高负债的背景下,政策限定了较短的收费期限,路桥收费也就给人以标准高、时间长的印象,降低路桥收费标准,缩短收费年限自然困难。”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对《现代物流报》记者表示,路桥建设本是造福子孙、服务百年的基础性事业,现在却受政策所限,必须用最多30年将负债连本带息全部还清,显然加大了路桥成本摊销,不利于路桥费的降低甚至免除。
对此,胡方俊建议,路桥收费应该以“长期限、低收费”的模式进行发展,将收费年限延长,从时间上分摊更多成本,从而降低收费强度。这样做的合理性在于,路桥使用者平均分担路桥建设成本,不至于让一代人承受在路桥建设中本应由几代人承受的压力。
从我国路桥企业经营模式上看,以收取通行费作为主要盈利点的我国路桥企业,需要从自身运营中,逐步提高除路桥费外的其他营利业务比例,降低公路管理和维护成本,从而间接降低路桥费用。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例,台湾的高速服务区成为集停车、服务、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商业区,麦当劳、星巴克等都争相进入服务区内,这就为路桥企业带去了一笔不小的收入。
从我国路桥发展模式上看,我国各地方大规模上马路桥建设,以高速公路建设拉动GDP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做法,也在无形中增加了路桥费负担。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已经到达一个新的阶段,需要合理规划建设速度和结构,比如我国西部地区人口相对稀少,经济相对落后,现阶段没有必要建设更多高速公路,而是应该建设更多的二级公路等普通公路。
健全政策法规
当下,我国关于收费公路的相关管理政策与法规还不健全,上述提到的收费公路信息不透明、监管缺失、收费期限等都因此而产生。
逐步降低我国路桥收费,需要首先从政策法规上进行规范与完善,建立起一个稳定的,能够被广大受众接受的收费制度和体系,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
可以看到,2013年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原条例提出了23条修改意见,虽然仍旧存在一些不合理与不明确的问题,但法规完善的方向是明确的。征求意见后,我们寄希望于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能够在公路审批、投融资模式、定价机制、信息公开、政府补贴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
一直以来,国家相关政策也在不断推动健全收费公路法律法规。2009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开征燃油税,逐步取消二级收费公路;2011年6月20日,国家五部门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同年8月,物流“国九条”出台,提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费;2013年6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发展。
专家建议,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国家公共财政应加大对路桥设施尤其是普通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到路桥建设当中,缓解地方政府资金与负债压力。有实力的地方政府可以选择回购、补贴等方式降低路桥收费,释放路桥的“公共”属性。例如广西柳州市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深圳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段)通过政府回购方式免费通行等,都是各地对降低路桥收费的有益尝试。此外,国家还应大力推行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网络化覆盖路桥收费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