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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5月1日起实施大件运输路产补偿费降50%
来源:交通运输部    作者: 阅读:160 日期:2014-05-07

5月1日起,重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超限大件运输车辆的补偿收费降低了50%,此举将大大降低大件运输的费用。

据介绍,重新修订的《办法》取消了万元以上案件必须认证的规定,即对损坏公路赔(补)偿和占用收费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不用再通过自治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简化了案件办理程序。大件运输车辆超长、超宽、超高的补偿收费标准明显降低,由原来的每公里2元降低为每公里1元。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超限超载车辆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护送,以及护送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共分12类项目、255个细目,过去“双方协商解决”容易引起纠纷的情况也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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