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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禁止任何形式挂靠车辆从事危化品道路运输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135 日期:2014-04-22

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两辆危化品运输罐车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露起火燃烧,隧道内车辆及煤炭等货物被引燃引爆,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晋济高速“3·1”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肇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为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紧急通知各地,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大力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各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以此事故为典型案例,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各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台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在用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国务院安委办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一次隧道运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在公路隧道入口前增设和完善减速提醒装置,在隧道入口增设测速装置;要完善隧道灯光照明、防撞护栏、紧急避险车道和限速、禁止超车交通警示标识和逃生指示标识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加装监控视频、声光报警、应急广播、应急按钮等装置;要全面排查、评估公路隧道沿线各类检查站、收费站、煤管站等,对易造成隧道交通拥堵、导致事故发生的立即停用或撤掉;一旦发现隧道拥堵,要立即采取出口加快放行、入口限制进入等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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