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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管理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阅读:184 日期:2014-03-19

记者3月18日从青海省治超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10年以来,青海省治超工作会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公路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持续下降。

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青海省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经济损失173.14万元,直接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212起,死亡186人,受伤327人;对公路设施毁损严重,累计投入10.73亿元资金进行修复维护。三年来,在公安、工商、交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2个重点货源企业进驻现场监督检查,严把车辆装载标准、源头装卸、货物运转“三个关口”,从源头上遏制了超限超载行为。

下一步三大部门还将继续加强联系、攻坚克难,加大力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交通部门: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管理,严禁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新建茫崖等5个治超站;改扩建格尔木西出口等3个治超站;撤销格尔木南出口4个治超站;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恶意堵塞交通的行为;加强农村公路巡查,防止超限车辆驶入农村。

 ●交警部门:对超限超载实行常态化治理,增强治超工作实效性;落实一线执法部门执法装备和执法场所,建设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新建或改建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查处超载违法行为提供科技支撑。

 ●工商部门:对申请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严把市场主体资格关;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对违反规定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消经营资格;对擅自回收拆解废旧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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