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运输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市场集中度低,经营主体“小、散、弱”,致使运输资源难以集约配置,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缓慢、技术应用水平偏低、服务质量不高。为进一步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扶优扶强与引领带动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与分类引导相结合四个原则。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龙头骨干企业,运输市场经营主体结构明显改善,市场集中度明显提高;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促进运输业组织化程度、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差异化发展的市场格局逐步形成。
《指导意见》强调要从完善法规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政策优惠;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强资金引导共七个方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龙头骨干企业要从促进资源整合;加强品牌建设;集聚人才资源;强化创新能力;创新经营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共七个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为了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引导服务;加强企业自律;开展试点示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精神,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服务举措,确保抓实见效。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docx (21.4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