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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收费标准 3月1起试行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阅读:189 日期: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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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拖车收费时有曝光,2月10日,广东省物价局出台了新规,规范了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收费等标准。从下月起,高速公路救援中一到五类车10公里内拖车收费基价分别为360元、450元、540元、630元、720元(35吨以上为810元)。

广东省物价局10日发布了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拖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算,拖车服务收费包含基价和10公里以外加收两部分,事故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通知自3月1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当事故车辆拖车里程小于(或等于)10公里时,仅收取基价。当拖车里程大于10公里时,除收取基价外,拖车里程大于10公里且小于(或等于)35公里部分,按加收标准计费;拖车里程大于35公里部分,按规定加收标准的80%计费。

吊车的则收取总费用,包括吊车从事故或故障现场将车辆(含车载货物)吊运至拖车以及将车辆(含车载货物)从拖车吊运至卸载场地的整个过程收取的总费用(不含拖车费)。按照通知,吊车一到五类车的收费分别是900元、1400元、1800元、2500元、3000元(35吨以上货车4000元)。

通知还规定,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依法拖移高速公路违章停放车辆属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救援服务单位实施并收取费用,但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向救援服务单位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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