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要在5分钟内出动,晚上要在10分钟内出动
日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印发《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排忧解难、保驾护航”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白天要在5分钟内出动,晚上要在10分钟内出动,以最快捷、最高效对受困车辆提供救援服务。实施时间自2014年1月16日开始,至2014年2月24日结束。
《方案》要求,车辆救援服务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划分监管职责,特别是现场监督管理要落实到人,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出空挡,过渡期全程跟踪,避免车辆救援出现“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与车辆救援需要相适应的人员、车辆设施、设备,合理规划、设立的救援站点。加强救援人员专业训练和安全教育培训,每日对救援装备进行检查维修,始终保持状态良好。
对当事人车辆救援服务前,应出示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服务监督卡”,方便当事人复核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车辆救援单位不得拒绝当事人索取“服务监督卡”。车辆救援服务作业人员上路作业时应当按照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设置和撤销安全作业区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作业流程,确保自身安全,严防二次事故发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尽量为受困人员提供便利和帮助,在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免费开水供应点、保暖休息室等便民场所,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御寒衣被、方便食品、药品等,为受困司乘人员的提供基本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