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年来确定了济南至乐陵高速等7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总里程超过600公里,吸引社会资金443亿元,其中民营资本276亿元。
2009年,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也是在2009年,山东省政府转发了省交通运输厅提交的《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通过制度明确了公路引资范围和主体,规范了引资工作的实施程序。(大众日报)
点评:由于资金匮乏,我国很多地方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这成为制约地方物流与相关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山东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公路建设,符合国家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基础产业的政策,值得其他省份学习。但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应注重调节鼓励政策与民资公路利益获取之间的关系,不能因鼓励投资而放容“乱收费”。笔者建议,将地方上利润空间较大的公路项目交由民营企业投资,这样一方面更有利于吸引民资进入,另一方面还能有效避免民资因“吃不饱”而“过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