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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年票费”能说个清楚账目吗?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222 日期:2013-10-18

8年前,陕西宝鸡开始试行年票制,也就是“路桥费年票制”,将车主的全年路桥费“打包”收费。对于持续不断的争议,当地管理部门声称,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

宝鸡市年票费争议的一个方面是,收费的公平公正问题。仅凭陕西省物价局一纸《关于宝鸡市试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知》,就收了8年,而且,还要收8年多。任他车主怨声载道、质疑满天飞,年票费收费不为所动。孔子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利益分配上如此,义务分配上亦是如此。在年票费收费上,暂且不论西安、咸阳、安康、汉中都没有,就宝鸡有,就交费的义务分配而言,制定大多数车主都认同的公平规则,是使收费合理化应有的内容。

有车主不愿意为“从没走过的路”买单,认为应该坚持“谁使用谁交费”原则,实质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对等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一些车主有意见不交年票费,产生传导效应,导致其他车主认为,别人不交,自己也可以跟着不交,年票费收费就陷入合理性危机。当地8年前撤销桥上收费站点,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和方便车辆通行。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收费部门所称的“收费模式没有绝对的公平”的借口。

给年票费再收8年多找个像样的理由,“把后面的收回来了”显然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宝鸡市要继续执着地收年票费,收费站可以没有,不过,面对公众的质疑,年票费收费做到公平、公证、透明,是一定要有的。

无论是对过去,还是对未来,收费管理部门都要交代清楚账目。一是应公开8年来年票费的每一笔去向,供公众监督,确保每一笔钱都不被挪用,即使被挪用,也应追回来。年票费是过路过桥费,不是用来养地方政府的。二是对今后年票费账目的每一笔都需及时公示,让公众明白还有多少债要还,不要让年票费望不到头。年票费不能是一笔糊涂账,更不能是无底洞。

车主用的路不同,交的费用却“一视同仁”,同样不能一直回避下去。管理部门“你能证明你的车不在宝鸡跑,但是你户只要挂在宝鸡就应该交路桥费”,是一种懒政行为。监测车辆行车里程,技术上并不难,利用年票费“辖区”道路上遍布的监控系统,记录车主一年所行驶的路程并非难事。对于不愿为“从没走过的路”买单的车主,对年票费打折,也不是不可以。年票费尝试提供不同的收费套餐供车主选择,只要有心,就不难做到。

年票费从争议的漩涡中脱身,程序正义是绕不开的。连国家征税都有明确标准和完善的程序,收年票费应有比征税更严格的程序,更不容有任何傲慢。纳税都有发票,年票费收费管理部门也请给出“收据”,像超市购物发票那样,打印清单给所有车主,让车主清楚一年来到底使用了多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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