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猖獗的买分卖分现象,近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监控设备、规范违法认定和处罚标准、打击非法中介,遏制“买分卖分”现象。
驾驶证“买分卖分”由来已久,参与“买分卖分”的既有“从业经验丰富”的黑中介、内鬼,也有各种不明真相、财迷心窍、被不法人员利用的“菜鸟”驾驶员。倒买倒卖的黑中介和“买分”的驾驶员固然可恨,理应绝不姑息、严厉打击。但是,针对各种不明真相的“卖分者”,笔者认为,同样应该给予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3月12日,有媒体披露了武汉的一起“买分卖分”行为。在这起案件中,化名为小于的男子的“卖分”行为被警方识破后战战兢兢地说,自己当时心跳加快、脑中一片空白。而据警方查明消息,小于原本是到交警大队查询驾照使用情况,途中被不法中介忽悠,才参与到卖分行为。小于“卖分”只是出于突发性的动机,卖分行为被识破后感到恐惧不安。
既可以利用驾驶证赚点小钱,被发现后又不会面临多么严重的后果,这是很多参与到“卖分”行为的驾驶员都有的心理。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很多驾驶员才敢于明目张胆地“卖分”,但是很多“卖分者”在“卖分”之前很少会思考后果。
参与到“买分”行为的驾驶员,大多都是驾驶技术粗糙、驾驶素质低劣,经常违反交通规则者。如果让这类驾驶员轻松逃脱计分规则的约束和交通法规的制裁,因他们的不发驾驶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肯定会大幅度增加。因此,卖分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案件最后以对小于处5天行政拘留、200元罚款结案。一时的贪念给小于留下了案底,也给小于造成不愿看到的后果,虽然只是受到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的惩罚,但终究不是什么光彩事。因此,卖分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笔者认为,整治“卖分”行为,重在事前宣传教育,许多“卖分”的初犯人员并不清楚“卖分”行为的性质,也没仔细考虑“卖分”会引发的后果。所以,在考取驾照阶段,执法部门就应该联合驾校对准驾驶员采取宣传教育措施,明确告知其卖分是不法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
卖分者中也不乏惯犯,而针对“卖分者”中的惯犯,惩戒措施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说教阶段,必须采取教育、处罚、拘留等多种措施,多管齐下,才能对这类“卖分”惯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